谢邀。

首先必须形成这么一个概念:创作与演奏,不能说是隔了一道天堑,但也是相差很大的。二者差别在哪儿呢?在于对音乐这一行业的工作习惯与思维模式。

大家可能听说过“音感”这个名词,指的是那些有绝对或相对音高感的人所具有的一种听觉能力,我们则会说这些人“对音的感觉比较好”。接下来就让我们好好探秘一下,这个神秘的“音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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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绝对音感与相对音感

(来源:搜狗百科)绝对音感具体指不需要基准音就可以分辨一个声音的具体音高。这种能力大多数为先天具有。这种能力在普通人中很难得,可以说是万里挑一。 其实是后天形成的对听觉和大脑皮层的听觉神经簇的联系能力,但是有的人可以形成,有的人不能,3~9岁这一时期进行一定量的科学系统的训练一般孩子是完全能够建立绝对音感的感觉的。12岁以后这种能力的培养成功在统计上的的机会小于0.86%。

(来源:搜狗百科)相对音感泛指给予一基准音,能正确分辨其他音和此基准音的音程或调性上的相对关系,换言之,重点是音和音之间的关系,而非正确听出任一音的音高和音名。

不必对概念进行深究,只需理解“绝对”与“相对”就行。播放一个音,能立马听出来多高(频率是多少Hz),并记录在乐谱上,那就是绝对音感;播放一个音,再播放一个音,能大致指明这两个音各自相对于另一个音的高度,就是相对音感。

可以看到,相对音感是比较容易建立的,一般懂点音乐都有或强或弱的相对音感。对于大多数专业的演奏家、演唱家来说,绝对音感非必需,但拥有之后能够极大程度上为自己的演奏(唱)水平加分。而相对音感因为建立起来比较容易,所以普遍认为是必须有的。

但是,音感并不是我要介绍的重点,也还并没有回答清楚楼主的问题。我重点想说的是:音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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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觉

感觉感觉,有感有觉。如果说音感指的是对人脑对声响的判断力的话,那么音觉就是指人脑对声响的创造力了。“音觉”是指这么一个情景:

在一个绝对无声(听觉中枢不会检测到信息)的封闭环境里,当我们看到、或触摸到、或察觉(非听觉)到某事物时,立即能将其转换成声音信息并映射在脑海里。

似乎有点难以理解。。我这么说:一位同学想点全家桶,但昨天刚刚下定决心要减肥――此时他心里住着的一位天使和一位恶魔说话了,恶魔说:“怕什么!吃饱肚子才有力气减肥!”天使说:“坚强起来!你一定可以克制住自己!”二者的声音是完全不在物理层面存在的,只存在于这位同学的心里(脑海中),这就是音觉。

而音乐界是如何界定音觉的呢?是这样的:不借助任何乐器、自己也不发出任何声音,单凭乐谱所给出来的音符标记、力度记号、速度指示、演奏(唱)指示等等,自发并正确构想出这部作品的音响。

这是个无法说清楚的能力。音感测试是给你播放音,你写在乐谱上,然后考官看你的答卷打分;而音觉是完全虚拟的,如果一个人对我说:“我有相当厉害的音觉!”那么我永远找不出办法来对其证明或者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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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就可以回答楼主的问题了:

1. 作曲更加注重音觉的培养:我能写出什么样的音乐?我写出来的音乐将会是什么效果?好不好听?

2. 演奏更加注重音感的培养:我演奏出来的音对不对?有没有表达出正确的感情?有没有按照作曲家的指示去演奏?

贝多芬是世界级的伟大的音乐家:音乐家是个笼统的身份。贝多芬的真正职业是:作曲家、指挥家、钢琴演奏家。

朗朗是伟大的钢琴家:钢琴家是个笼统的身份。朗朗的真正职业是:钢琴演奏家。或许他写过一些作品,但跟演奏水平相比就显得渺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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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创作与演奏是两个概念,音觉与音感也是两个概念。二者或许可以互相转化、互相促进、甚至可能是互相阻碍(我没有深究过音感与音觉的相互关系),但其思维模式一定是大相径庭的。可以知道的是:演奏者不一定擅长创作,创作者也不一定擅长演奏。前者的例子就是朗朗;后者的例子是:贝多芬能写交响曲并不代表他会乐团里的所有乐器,只是熟知其音响,具有音色性音觉而已。

音觉的培养相当复杂。因为其不可测量,所以也无法指明是否与天赋有关,甚至不能简单地称之为“简单”或“困难”。

――至此您已经得到了解决问题所必须的所有答案。(别忘了感谢点赞呦!写这个真心不容易的)

-(史上最怂分割线)

*接下来将对一些深层原因进行简要的剖析解读。如果您对上述核心概念完全理解,并且具有一定音乐理论基础的话,可以继续往下看。内容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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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功能听觉

何为功能?简而言之,在一个稳定的系统内部,系统成员各司其职、各扬其长,发挥自己应有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就称其为“具有一定功能”。比如一个班集体,班长有班长的功能、学习委员有学习委员的功能、劳动委员有劳动委员的功能、甚至普通同学也应该有自己的功能(比如配合班干部指挥,做好班集体的一分子等)。如果系统成员不好好发挥功能,或者说功能体系分配不均,那么这个系统就会面临或轻或重的危险。

功能听觉,是建立在我们所熟知的首调唱名体系里的,而其理论基础则在于调性。什么是调性?把一些列不同的音根据其特点组织成一个音的系统。比如自然大调的调性,就是由首调唱名的do、rei、mi、fa、sol、la、si七个不同特点的有序的音的构成,形成一个系统或称体系。

它们与具体的音高没有任何关系,而只有功能关系。即do与rei之间,rei不一定比do高,甲调性的do与乙调性的do分开研究时更是没有任何联系。为了防止与音名混淆,调性中是研究音的级数:把自然大调中的do、rei、mi、fa、sol、la、si命名为:I、II、III、IV、V、VI、VII。这七个成员各有各的功能,比如,音乐作品几乎全部终止于I级,因为它是主音级,是班集体中班长式的存在,班级所有事物都得围绕着他转。别的音也一样,有着自己的功能特点。(注:如果是别的调性,那么I级就不一定是do)

功能听觉的概念就是这么形成的,它往往与相对音感搞混,但二者研究的的对象与思考习惯完全不同,甚至不能像音觉那样可以与音感相比较。功能听觉是面向音的艺术属性的,是面向具体的作品与创作实践的;音感是面向音的物理属性的。

对于演奏家,其音感是比较重要的,但他的功能听觉却相对弱势。对于创作者,高级的功能听觉则是必须。演奏家很清楚自己的音是否准(物理层面),而创作者从不考虑这个问题,它只考虑,这个音有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或功能?

举个例子,如果说大家听到一部作品非常难听,并且试着分析难听的原因的话,就应从两方面去分析:

1. 演奏者是否演奏了正确的音?这个大家深有体会,身边总有一些可爱的朋友,明明不会唱歌还要在KTV里面大唱特唱,简直折磨死人有木有?同感的别废话,点赞!

2. 作曲家是否写出了合适的曲子?这个大家可能没有相关概念。如果一个音乐家跟涂鸦似的在谱子上随便写音乐,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演奏家也没办法只能按照谱子演奏,那就全完了,这时应该怪作曲家,不应该怪演奏者,甚至应该跑到乐池去,给那些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演奏家们递张纸。

综上而言,朗朗与那些青史留名的音乐大家相比,只是一名“音符的搬运工”,可以笼统称为“钢琴家”,但严格来说是“钢琴演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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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注】我们所熟知的音乐大家贝多芬、肖邦等,他们是几乎具备了上面所介绍的全部能力,顺手拈来酝酿自如,尤其注重作曲,作曲相当于是基本功。而且,在那个时代大家没有演奏别人作品的习惯。而现代之所以缺少音乐大家,则是因为主流观念缺少对音乐理论与作曲的重视、缺少对较为高级的音觉的研究。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快节奏的时代使我们的主流观念已经几乎永远抛弃了复杂的音乐及其理论。从技术来讲,属于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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