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消说,我年轻时的偶像当然是李小龙。在我们的年代,有谁不是崇拜李小龙呢?他是一个威武的象徽,一个让我们感到令中国人擡头的象徽。我还记得每次看完李小龙的电影,观众们仿佛像李小龙般的模样踏出戏院,他就是这样振旧著当代人的心。

说到音乐嘛,我喜欢在课室将歌词抄写在自己的桌子上。不仅我是这样,别班的同学也做著相同的事情。所以我们的桌子都像涂鸦般填满了一句一句的英文歌词。贴海报也是很普通的喜好,还有就算跟朋友外出,若见尚馀少量时间,大家也会不忘相告:『咪行住!重有少少时间,听多次Hotel California段solo先!』现在回想起来,也会觉得当时的行为很疯狂、很可笑。

那些日子,我很少听本地的流行音乐,最多也不过是许冠杰、罗文和关正杰(因为他们那时太红了,故只是没有选择下的选择罢了。)反而,外国的摇摆乐队才是自己的心头好:Deep Purpl、Eagles、Led Zeppelin等。後来更迷上重金属乐队,Walkman内的盒带都录满了Metal和Hand Rock风格的音乐,要不然就是全吉他声音。犹记得小时候,家裏放置了一台电子琴(Organ),但我从来都不会弹奏它,只是利用起节奏机来练吉他。到我考进大专不久的某一天,我索性将Organ卖了!购买者是我的同学,他以Organ作为礼物博取女友的欢心,而我以Organ换来六个一套的吉他Effect!当父亲回到家发现Organ不翼而飞,很是诧异,但见我沈醉在吉他声浪中,只好叹句:『哼……衰仔,无鬼用……。』父亲没有责骂我,他从来都是开明的。

在学校我一直都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学生,午饭过後我仍会再街上流连,喝杯茶抽几根烟才回学校上课。有天我的化学老师萧Sir终於忍受不了说:『黄贯中,如果你不喜欢我教的课,以後不要再在我的课堂出现好了。』我听罢不由分说,就这样离开了教室。後来同学告诉我,那位老师在我离开後对他们说:『你们千万不要学习黄贯中的德性,因他是未来社会的寄生虫!』这些话听进我的耳朵裏,我我产生了反省与质疑:『老师真的需要在同学面前用这样的话侮辱我吗?我的举动真的就等同於我是社会上的寄生虫吗?』今天回想,我同情萧Sir。

无可否认,我是所谓的反叛青年,但我亦知道,我内心是善良的。正因为我还懂得分辨是非,後来终於脱离了那个坏朋友圈子,我实在不屑於他们所做的事。我认为青少年的反叛行为,只是一个宣泄对周遭不满、抗衡制度的途径,我的成长告诉我,反叛以後我还是可以活得好端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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