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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网络主播因为入职门槛低,表面风光,天价薪酬等,成功的引起了无数少男少女的注意。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不少网红为了博出位,频频出现不当言行,从而引众怒,上热搜,但是网络直播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守法律、讲道德。

案例回顾:

近日,有网友反映,虎牙直播平台主播@莉哥OvO在直播过程中在直播中公然篡改国歌曲谱,以嬉皮笑脸的方式表现国歌内容。10月13日晚23时许,微博认证为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静安发布通报,经警方调查:10月7日晚,涉事人杨某莉(女,20岁)在其住宅内进行网络直播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依法对杨某莉处以行政拘留5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六条规定:“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附件所载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八条规定:“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中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什么是侮辱国歌罪?

侮辱国歌罪,是指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行为。

小司提醒:

国歌,与国旗、国徽一样,是国家的象征,具有严肃性和庄严性,一旦以国家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任何人都不得随意篡改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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