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音乐艺考考试考什么?(简洁概括版)

1.考试科目: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器乐。

(器乐考生的应试乐器限定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共18种乐器。)

2.考试成绩计算办法: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30% +声乐得分×35% +器乐得分×35%)×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

3.考试形式与内容:

视唱练耳:分为机考(试题用计算机考试,简称机考,下同)与面试两种形式。练耳和乐理采用机考形式,通过对考生练耳能力和乐理的测试,判定其整体音乐素质。视唱采用面试形式,着重考察考生的音准、节奏、流畅性以及音乐的表现力。机考题为50道选择题,考试时长90分钟,占总分值的80%。面试题为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占总分值的20%。

声乐:

(1)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2)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详见附录3)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1首作为考试曲目。

器乐:

(1)考生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18种,包括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

(2)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2首,其中钢琴考生为练习曲和奏鸣曲各1首,其他器乐考生为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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