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在《诗艺》中有这样一段话:“谈起贝克莱主教,我记得他曾写过,苹果味道其实不在苹果自身——苹果本身无法品尝自己的味道——苹果的味道也不再吃的人的嘴巴里头,苹果的味道需要两者之间的联系。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一本书、一套书,或许一座图书馆身上。”

玫瑰的意义就跟苹果的味道一样,不在苹果自身,需要第三者联系两者。不过这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没错,玫瑰是玫瑰。但是“玫瑰”只是我们指示玫瑰的一个词,不是玫瑰本身。维特根斯坦就做过这样一种思考:

“一件事物与其自身完全一致。”——没有比一个无用但却与想象的某一个游戏相联的命题更好的范例了。似乎是在想象中,我们把一事物置入其形体,然后检验它是否相符。

先用玫瑰这个词指代玫瑰,再说玫瑰就是玫瑰,这是废话,是纯粹的同义反复。但是为了让玫瑰这个词与这个词本身相符,我们必须先把玫瑰这个词从它本身的位置上“提炼”出来。我们必须把玫瑰提炼出来放进一个差异性象征秩序,或者说语言游戏中。

当然作者说的玫瑰不是玫瑰这个词而是玫瑰本身。倒不如说这句话真正反讽的地方在这里,作者想要表达纯粹的玫瑰,但只能用玫瑰这个词,所以它将这个词使用两次,玫瑰就是玫瑰(黑格尔也用过这句话,并且称其为无限判断),通过这种同义反复表达这个词本身没意义。命名是一种悲伤的行为,本雅明说,在亚当给动物们命名之后,动物们离开了亚当。你也可以说在我们给玫瑰命名之后,花香也就远离了我们。本雅明将这种悲伤形容成自然的无声悲哀,他说:“因为自然是无声的,自然悲痛不已。”

另外这句话的原话是“玫瑰无理由,花开即花开。”或者“玫瑰开放了,它毫无理由地开放了。”是博尔赫斯引用某位诗人的话。

再另外,我更喜欢发明了“迷茫的一代”这个词的斯坦因说过的一句话:玫瑰就是玫瑰就是玫瑰。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黑格尔说,任何事情都会发生两次,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喜剧。放在这里的话,第一朵玫瑰是被词语命名后“悲痛不已”的玫瑰,也就是悲剧的玫瑰,第二朵玫瑰是喜剧的玫瑰,因为同义反复产生一种喜剧效果,那第三朵玫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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