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钢琴曲集》一共两卷,各24首。第一卷BWV846-869;第二卷BWV870-893。在第一卷的扉页,巴赫作有这样的说明:“《平均律钢琴曲集》(48首前奏曲与赋格)使用一切全音和半音的调,和有关的大三度do、mi,小三度re、fa作成的前奏曲和赋格曲集。这不仅能给热心学习音乐的年轻人提供一个机会,也能使熟悉此类技巧的人从中获得乐趣。”前奏曲与赋格或幻想曲与赋格,井不是古老的曲种。这种曲体起源,可能是自由的即兴部分与赋格曲部分所交替的多段体的托卡塔。托卡塔的创世者可能是梅鲁洛(Claudio Merulo,1533-1604),梅鲁洛的托卡它是把对位方式部分放在中间的三段体。后来,弗洛贝尔格(Johann Jakbb Froberger,1616-1667)等,把即兴性的第三部极端缩小,把第二部赋格曲扩大,最后把第三部删去。把第一、第二部分开,就产生了前奏曲与赋格。前奏曲原来是乐曲的即兴部分,并无确定形式,所以巴赫在这部作品中,赋予各种形态,大约可分为3类:1、音形装饰化;2、旋律型,在和弦伴奏之上,流动着美妙的旋律;3、创意曲型,主题以对位方式运作。赋格曲形态也是千变万化,大致也可分为两类:1、浓缩型,有较多次的主题导入,主题的反行或紧密发展等使用较多的对位技法。2、弛缓型,与浓缩型相反,除呈示部,全部声部的发展都是绝无仅有。

巴赫的这部《平均律钢琴曲集》,以C大调开始,根据各音为主音的12种大调以及12种小调分别写成前奏曲与赋格,按调性发展而排列。在排列过程中,以细微的差异体现变化、体现转调的魅力。这些前奏曲与赋格,在主题上彼此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它们靠调性与内在的思想感情结合在一起。巴赫在每一调性的表现中,都充分拓展了该调性的音乐内涵,每一调性的表现和调性间的关系,充满手法上的变化,使人回味无穷。这部平均律当时使用的乐器,音乐史家们一直争执不已。有人认为是用击弦的古钢琴(Clavichord),有人认为是用拨弦的大键琴。持击弦古钢琴观点者认为,击弦古钢琴虽比大键琴音量小,键盘上音域也窄,但能靠手指敲击作力度渐强渐弱变化与圆滑奏,巴赫当时因此而钟爱它,认为大键琴缺少精神性。而持大键琴观点者则认为,当时,1719年,巴赫曾亲自挑选,高价为克膝宫廷买了一台大键琴,他所有的键盘音乐都是在这台他心爱的大键琴上创作的。不管如何,这里有一点可以确定:这部作品,巴赫所希望的是优美如歌的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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