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识了真的很久很久,大概从我出生没多久他就见过我了,当然,他和我大概都不记得这事,这是从我妈妈的嘴里听说的——他们一家那时候租住在我姑婆的阁楼上,很小很小的时候妈妈常带我去街上的姑婆家。后来,因为别的朋友的关系,我们重新认识对方。我们不记得年少的事,但是没有关系,就当刚刚认识的好了。那时他是血气方刚的翩翩少年,我是明媚鲜活的青春少女。他是最好的他,我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

我想起我们重新认识的场景。那天我刚刚拒绝了一个矮个儿男孩跳舞的邀请,他过来了,我和他滑进舞池。我注意到了他冲着一个角落得意的挤眼,我别过脸忍住笑意,就让他以为是他了不起的魅力吧。在他走过来之前,我已经瞧见他和我的同事、学友们站在那个角落里说着话。是在那个矮个儿男孩被拒绝后,他们的笑声让我发现了这个小小的阴谋,因为那个小家伙显然也是和我认识的这些人一起的!他们打赌这两个生面孔谁能请的动我跳一支舞,输的那个请大伙吃麻辣烫。那个叫黄平岩的男孩记恨了我好久,最后我不得不告诉他“只有你是生面孔,我还没学会说话他就认识我了,所以你一定是输的那个。”哈哈,让他把恨转记到一伙人头上吧。

一群年轻的男孩女孩在一起唱歌跳舞,一起散步爬山。青春张扬而美好!一年多,我们有了一次短暂单独的相处。那天傍晚路过他的店门口,他刚好在,我进去拿上次答应借我的书,书在二楼的房间里,我打算等在店里让他拿下来,但是他说:“我有很多书,你可以亲自来挑选一些喜欢的带去”,于是我随他上了楼,那是我第一次去一个成年男生的房里。房间宽大明亮,只有几件必须的家具。床铺很整洁,书都整齐的码放在床头的书架上,旁边墙上挂着一把吉他还有一把二胡,桌上的陶缸里有卷成卷的写过的字幅,还有一支笛子和两支洞箫,桌面上有一些形态各异的石头。笔架上挂着大大小小的毛笔。我实在是不由得惊叹“真了不起!你会这么多东西!”他的毛笔字写得很好!春节前会在店门前支张桌子卖春联,生意火爆,曾免费替我写过几套,得了我父亲的夸赞的。他的舞也跳的相当的好,和他跳过几次以后,我们已经是半固定的舞伴了。之所以说“半固定”是因为总还是要照顾到同行的朋友们,大多数时间是我和他跳。但是我不知道琴棋书画他都能来上两手。看到我的惊讶,他倒是毫不客气的卖弄起来了。摘下二胡拉了《梁祝》,有模有样的。然后换了笛子吹起《茉莉花》,我没忍住从陶缸里抽出支洞箫与他合奏《茉莉花》。傍晚的夕阳透过落地玻窗照进来,他的身体被阳光镀上橘红的光晕,他和那个下午都是那么美妙,妙不可言!即使过去了这么多年,我依然能清晰的记得那个美妙的下午的每一个瞬间,我想他也不会忘记。吹完一首《茉莉花》,我已经气喘吁吁了,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我们都笑起来,为什么笑,其实并不知道,以后,我再没有那天那样大声的欢笑过。后来他还给我看他写的诗集,我说天晚了,我带走去看吧,他说“过几天吧,过几天改好了给你”。于是我道别,抱着从他那借来的书下楼,他送我到楼下,又陪我走到小学门口才转回去。那时,我的心里装满了喜悦:一个有趣的灵魂遇到另一个有趣的灵魂可以产生这么美妙的共鸣。甚至,接下来的几天里,我生出了些隐隐约约的期许……

但是命运这个恶棍!他把最美的东西在你眼前晃了一晃再把它捻的粉碎!

那个黄昏,是我们生命里的道别。和我们的青葱岁月道别,因为他,我们聚在一起,也因为他,我们散落到各自的命运里。我没有见到他的诗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通过两封信后,我彻底失去了他的消息。

幸好我是个冷清的人,幸好我的热情来得很慢很慢,所以少了许多伤心难过,所以能够慢慢的放下慢慢的去回想。

后来想起,我是万分感谢他那天邀请我去了他的房间,万分感谢那天的夕阳和落地窗,万分感谢二胡洞箫笛子和《茉莉花》,万分感谢那个最好的年纪最好的我和他。这些在我苍白有限的记忆里显得那么弥足珍贵!

命运安排了我们,我只好顺从它。只是想起那时候的葱葱蒜苗(他的名字里有个chong字,他们远远看见我总打趣他“蒜苗来了”),都很好!

最好的结局,不是在一起,而是不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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