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天呢,法律不是人写的么?

人必须按照法律循规蹈矩对么?

作为一个人,难道可以承认自己没有自由意志么?

恶搞黄河合唱,然而这部作品因何而生?

《黄河大合唱》是冼星海最重要的和影响最大的一部代表作。作于1939年3月,它的年龄比共和国还要大,何况法律。

而它的背景和意义呢?

《黄河大合唱》写成于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秋冬,作者随抗日部队行军至大西北的黄河岸边。中国雄奇的山川,战士们英勇的身姿激发了作者的创作灵感,时代的呼唤促使他怀着高涨的爱国热情谱写了一篇大型朗诵诗《黄河吟》,后来被改写成《黄河大合唱》的歌词。作品由八个乐章组成,它以丰富的艺术形象,壮阔的历史场景和磅礴的气势,表现出黄河儿女的英雄气概。

侮辱它,就是侮辱那批到死心如铁的抗日军队。难道没有法律的约束,就可以钻空子,耍一时之小聪明?

法律是人写的,自然会有所遗漏,也会渐渐补充完整。

但身为一个公民,应当保证自己的民族,国家荣誉不受伤害。

难道现在的法律是大罗神仙写的么?难道法律天然正确么,天然具有权威么?

倘若真是这样,古代王朝也拥有法律,又为何不断覆灭,重蹈覆辙?

建议国家出台政策,对本国存在恶意偏见的,免费开除国籍,爱去哪去哪。

有的人真的是无事生非,一点是非观念都没有,处处想着喷一下国家,黑一下zf。

拿着什么都能大做文章,辩论不过还爱扣帽子+举报

好像很多人都天然有被害妄想症和抖m,侮辱一下先烈和国家能心理高潮一样。

我想了想还是不关评论区,让某些人感受一下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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