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专业方向:管弦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具有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管弦乐器演奏程度,达到较好地把握练习曲和中外经典作品的演奏水准,表演和演奏方法正确;具有一定程度的听辨音程,和弦及听写旋律的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生理适合所学专业的要求,具备学习报考专业乐器的基本条件。报考小提琴演奏的考生可兼报中提琴演奏。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专业初试均不得自带伴奏)

1、小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三个八度或四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十度和换指八度);

(2)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罗德练习曲);

(3)巴赫无伴奏奏鸣曲或组曲中慢乐章一首;

(4)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中型炫技性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罗德、顿特(作品35号)、帕格尼尼(作品1号)、维尼亚夫斯基(作品18、10号)、等

乐曲:参考国际小提琴比赛协奏曲及炫技性乐曲曲目。

2、中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及双音音阶(三、六、八、十度和换指八度);

(2)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程度不低于罗德或康帕诺里中提琴练习曲);

(3)任选一首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的沙拉班德舞曲;

(4)中提琴协奏曲斯塔米兹D大调协奏曲;霍夫曼斯特D大调协奏曲或二十世纪以后中提琴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或二、三乐章。

参考曲目

练习曲:顿特、维约、鲁卡斯、罗德等

乐曲:参考国际中提琴比赛协奏曲曲目

3、大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四个八度的单音音阶、琶音、双音音阶(三、六、八度);

(2)两首不同技巧的练习曲(程度不低于波帕尔练习曲)。

参考曲目

练习曲:波帕尔、皮亚蒂等

4、低音提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的三个八度音阶,以四分音符等于120 速度连弓演奏,七组琶音连弓演奏;

(2)两首不同技巧的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赫拉伯86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赫拉伯、斯托尔奇、西曼德尔等;

小型乐曲:马切罗奏鸣曲两个乐章、刘庄浪漫曲等

5、竖琴演奏

(1)自选一个调的音阶、琶音。

(2)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布佐利(Pozzoli)《中等难度练习曲》第十条。

参考曲目

练习曲:波佐利、博赫萨50条;

小型乐曲:不同风格的乐曲二首,相当于皮埃内即兴曲、亨德尔协奏曲程度

6、长笛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琶音一组,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技巧性、音乐性高级练习曲各一首。

7、双簧管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自选费林48首练习曲,单、双号(慢、快)各一首。

8、单簧管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

9、大管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米尔德音乐会练习曲Op26)。

10、萨克斯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

11、小号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布尔姆62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布尔姆62首、夏里尔、阿尔本特性练习曲。

12、圆号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程度不低于嘎莱第一、二册)。

参考曲目

练习曲:柯普拉许60首、牟勒、嘎莱第一、二册。

13、长号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罗切特长号旋律练习120首、希蒙亨利40首、布莱格31首。

14、低音长号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拉秋特120首(低音长号版)、艾伦·奥斯特兰德、博力斯·格林格力。

23

15、大号演奏

(1)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用连音及断奏二种方法演奏;

(2)不同性质快、慢练习曲各一首。

参考曲目:

练习曲:拉秋特120首(大号版)、瓦西里列夫24首、布拉热维奇70首。

▲专业复试

以下所有管弦乐器专业复试演奏曲目均应有钢琴伴奏和指定视奏谱例片断一首(复试现场发谱)。如考生未带伴奏人员,应预先联系,由学院可统一安排伴奏教师,费用自理。

1、小提琴演奏

专业复试要求同初试。

2、中提琴演奏

专业复试要求同初试。

3、大提琴演奏

(1) 大型协奏曲一个乐章(注:艾尔加协奏曲需演奏一、二乐章或者第四乐章;洛可可主题变奏曲需演奏主题和一、二、三、七变奏)。

(2) 任何形式的乐曲一首。

曲目的选择须兼顾技巧性和音乐性。

4、低音提琴演奏

一首小型乐曲和任何大型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长度不能短于狄特斯朵夫协奏曲第一乐章)。

5、竖琴演奏

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难度相当于盖比尔.皮尔耐(Gabriel Pierre)的随想曲。

6、长笛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7、双簧管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8、单簧管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9、大管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0、萨克斯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1、小号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2、圆号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3、长号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4、低音长号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15、大号演奏

自选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三试

各管弦乐器演奏专业复试合格后,均须参加“乐理”及“视唱练耳”考试

1、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三、专业方向:中国乐器演奏

报考要求:具有中等音乐学校毕业的中国乐器演奏程度、水准;能较好的把握各种不同乐曲的演奏风格及基本技巧,能较好的表现音乐内涵;演奏方法正确、规范并具备乐器演奏的基本生理要求和条件;掌握基础乐理知识,能较熟练的视奏五线谱(扬琴专业考试一律使用402型琴)。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专业初试均不得自带伴奏)

1、演奏自选乐曲两首。

2、大提琴、低音提琴专业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国乐曲一首。

3、所有专业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均不得自带伴奏)

1、准备自选乐曲两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现场抽签其中一首演奏。

2、所有专业视奏指定五线谱乐曲一段,视奏时间约2分钟(复试现场发谱)。

3、所有专业复试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

▲ 三试

1、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十四、专业方向:音乐戏剧表演

报考要求:有良好的嗓音条件,能完整演唱中外歌曲或民歌,歌唱发声方法正确,音乐感好;形体协调,有一定的舞蹈基础;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并具一定的演说能力;身材、形象适合于戏剧表演,具有乐理和视唱五线谱的基础;要求外语能力好。对考生中个性突出,会演奏乐器并达到一定程度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取。

考试内容

▲ 专业初试

1、歌曲演唱

备考歌曲六首,其中三首中国歌曲,三首外国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其中至少有一首音乐剧选段)。自选演唱备考歌曲中的两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朗诵

用普通话表演朗诵一段(3分钟内)。

3、舞蹈

自选舞蹈表演片段(3分钟内)。

▲ 专业复试

1、歌曲演唱

(1)演唱备考歌曲一首(须不同于初试曲目,中外歌曲及风格不限,外国歌曲必须用原文演唱);(2)演唱考官抽选歌曲一首。

2、舞蹈

(1)舞蹈动作模仿,风格不限;(2)自备舞蹈片段或个人技巧展示(限2分钟之内)。

3、表演

即兴表演。根据所给题目及要求进行即兴表演。

4、面试

特长展示;

音乐剧考试相关知识问答。

▲ 三试

1、视唱练耳(其中“听写”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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