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的是,大多数严肃音乐的作品,作曲家在创作的时候都没有要“表达一种情感”,不管是语文还是音乐课本在分析“表达了什么样的情感”的时候大多数都是牵强附会。

严肃音乐大多数都是纯音乐,巴洛克古典时期基本都是按照套路写作,这也是为什么巴赫海顿莫扎特的全集要两三百张CD,后来的人能有50张就不错了,并且很多作品里面的段落听起来都差不多。

标题作品大多是浪漫派才有的,为了展现自己的独特,偏爱主观产生的。但很多大师拒绝,也反感给自己的曲子加标题,比如肖邦,他认为这样会限制住人们对音乐的理解。有很大一派的观点是“最高等级的音乐一定是纯粹的音乐,于文学等对应物的联系会削弱这种音乐的超验性特质”。李斯特当年满腔热血的把自己感情洒在自己的交响曲和交响诗中也在当时保守争议,当然,有些人,比如黑格尔持相反观点。

到了德彪西时代,虽然前奏曲是有标题的,但德彪西是这样写的:“...Canope”,并且是写在曲子的结尾,而不是开头,因为不想限制住演奏家和听众,标题是出版商硬要他加的。

再往后新古典主义是特别反对浪漫派一些人矫揉做作无病呻吟一味地表达情感,要恢复古典时期的一些传统,普罗,欣德米特,斯特拉文斯基,都是这一派。同时代还有勋伯格开创的无调性作品,更是和“表达情感”没什么关系。

西方严肃音乐一共四个时期,其中只有浪漫派其中的一部分会大量的表达情感。

并且就算标题音乐也不全是为了表达情感,很多一部分是和文学作品有联系,还有描绘景象,刻画形象,还有的叙事,而可以确定的是,“钟”只是一首炫技改编曲而已。

还有,“创作的时候都没有要表达一种情感”,不代表“这首曲子没情感”。为什么我把这么多大多数都给加粗了,还是有人把“大多数”理解成“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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