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ese music

简介

中国音乐源远流长,在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中,无论是在乐律的发明上,还是在乐曲的创作和乐器的制造上,都显示了无比的才华和突出的成就。尤其是儒家产生以来,中国音乐便沿着情理结合、以理节情的范式发展下来,形成了不同于西方强调音乐的认识模拟功能和接近宗教情绪的净化作用的、具有中华民族独特的鲜明的民族风格和丰富多采的音乐宝库。这些珍贵的音乐遗产,在世界音乐史上也占有极其显著的地位。

中国音乐究竟起源于何时?现在还无确切的文字材料。但中华民族有数千年悠久的历史,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这是勿庸置疑的。与西方一样,早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中国的祖先就创造了原始音乐,其内容大多与人们的狩猎、畜牧、耕种生活有关。原始音乐的曲调简单,与原始舞蹈、诗歌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制造了简单的原始乐器,表现了图腾巫术的如火如荼的狂热气氛和原始粗犷的风格。这从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等发展的陶埙、骨哨、陶钟可以证实。据古籍记载,早在结绳记事的伏羲女娲时代,已有制作琴、瑟、箫的传说,具有了音乐的雏形。到了黄帝时代,音乐有了较大发展,据说黄帝曾命伶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解谷之竹,制“十二律”定“黄钟宫”,并铸钟造鼓。尧舜禹时代,虞舜曾改良琴瑟及其他乐器,又整理乐律,并命夔作大韶合奏曲即韶乐。据《论语》记载,孔子在齐国听了韶乐后,称赞为“尽善尽美”,竟至三月不知肉味。大禹时,人们为了歌颂禹的功绩,欢庆治水的胜利,举行了盛大的歌舞演出活动,这就是著名的歌舞《大夏》。

到了奴隶社会时期,由于音乐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能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所以逐渐被历代统治阶级所重视,并被用来作为统治阶级整合人们思想,转变社会风尚的工具。由劳动人民创造的、表达人民思想感情并与人民生活血肉相连的民间音乐,是艺术创作的丰富源泉。但是,这时的音乐还带有朴素的自发的性质。由于音乐专家的加工、整理、改造,它才逐渐摆脱了自发的阶段,进入自觉阶段,音乐的诸要素才逐步规范化,如典礼音乐、宫廷音乐、庙堂音乐等。商周时代,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全盛时期,音乐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出现了《桑林》、《濩》、《祴》、《大武》等乐舞。特别是周灭商后,对音乐极其重视,不仅创造并大力提倡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雅乐”,而且也使民间的“俗乐”得到发展。周朝还设置了专门负责音乐的“大司乐”,出现了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种不同音色的几十种乐器,还产生了多种音阶调式,创立了十二律。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迅速发展,各地区、各民族经济文化的相互交流和影响,推动了音乐文化的发展,民间音乐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诗经》所载“十五国风”,大部分都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和各地的优秀民歌。这个时期产生了不少杰出的民间歌手和器乐演奏家,如大诗人屈原根据“楚声”填写了《九歌》、《离骚》等千古传诵的杰作。还制造出了编钟、编磬和多种管弦乐器。音乐理论研究也异常活跃,最有名的是后期儒家学派公孙尼子的《乐记》。公孙尼子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全面总结、继承和改造了儒家学派利用音乐维护统治的经验,对音乐理论提出了很多独到的见解,初步建立了以“中和”之美为核心,以陶冶人的性情、移风易俗、维系统治为目的,强调世俗意义、排斥彼岸观念的审美风格的音乐思想体系,在我国古代音乐理论的发展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秦始皇首次设置了音乐机构“乐府”,将“六国之乐”集中于咸阳宫中,并收集各国民间音乐,创作一些为秦王朝服务的乐曲。西汉时期,特别是汉武帝时代,是国力强盛、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极盛时期,改组和扩大了“乐府”,其乐工有“千人之多”,主要从事民间音乐的收集、整理、加工与改编。来自各地的相和歌、鼓吹、百戏等汉族民间音乐和西北、西南各地的少数民族音乐得到了广泛的交流与提高,产生了大型歌舞曲“相和大曲”,儒家的音乐思想取得了统治地位。兴起于南方并为汉初统治阶级所欣赏的高昂热烈的相对独立的“楚声”逐步衰落。唐代初年是中国历史上繁荣强盛的时期,统治者在宗教、文化、艺术方面采取了兼收并

的政策,国内各地和中外各国的音乐文化交流活动日益频繁,除汉音正声外,又加入了外来的胡声,除原有乐器外,又增加了异域乐器如胡琴等,音乐文化呈现出辉煌发展的局面。唐代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设有专门的音乐机构,集中了数以千计的“官奴婢”、“官户”等音乐奴隶,并征调各地的艺人到音乐机构中服役。由于民间音乐家的创造性劳动,使唐代歌舞大由为主体的宫廷燕乐得到高度的发展。各地流行的民间音乐,如曲子、歌舞戏,以及便于反映人民生活的新兴艺术形式“说话”和杂剧,已逐渐确立和成长起来,琵琶、琴等器乐演奏也得到发展,出现了不少反映现实生活的优秀作品如《阳关三叠》等。由于传播乐曲的需要,发明了管色谱、琵琶谱和琴的减字谱,并广泛运用了旋宫与转调,出现了雅乐八十四调和俗乐二十八调的理论,《乐书要录》等音乐专著也不断问世。宋元时代,音乐的发展更加多样化,人民群众创造的曲子、唱赚、诸宫调,特别是由歌者手执拍板击拍演唱的宋词以及器乐独奏、合奏得到了迅速发展,形成了不同于汉唐的审美风格。如果说汉代音乐反映了事功、行动,魏晋音乐表现了思辨、风神,唐代音乐表现了阔大胸襟、理想抱负,那么宋代音乐便走向细腻抒情、个体感触。所以,较之以前,就更多样化了,也更具有个体色彩和特征。另外,宋元杂剧与元代散曲也蓬勃兴起,关汉卿及其《窦娥冤》就是著名的代表。明代初年,各地不同风格的民歌、小曲、弹词、鼓词等说唱音乐,十番、鼓吹等器乐合奏,以南、北曲为代表的戏曲,已广泛流行。朱载堉的《乐律全书》,特别是其中的《律学新说》和《律吕精义》,首创了十二平均律,对音乐理论有了重大的突破。清代的雍乾盛世时期,各地区各民族的民间音乐有了新的发展,民歌、说唱,尤其是秦腔、高腔、皮簧等地方戏曲得到进一步发展。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封建社会开始解体,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出现,中国社会进入了反帝反封建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音乐艺术在新旧文化的斗争中也得到了发展。传统的民间音乐如民歌、戏曲、说唱、器乐、歌舞等。从内容到形式都赋予了新的因素,京剧成为居全国首位的大剧种,高腔、昆腔、弦索、梆子、皮簧等声腔系统的剧种相互交融,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新的地方剧种。由于城市市民阶层的发展壮大,茶楼、戏馆、书场等娱乐场所大量出现,农村的说唱艺人也进入城市,又产生了很多新的说唱曲种。民间器乐也有较大的变化和发展。五四运动揭开了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以“中和”之美为核心的古典音乐受到了猛烈的冲击,救亡的主题压倒了一切,我国音乐文化的发展也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但由于强调文艺为政治服务,纯粹审美的音乐作品相对萎缩。

中国音乐的突出成就,除了上述所说明的审美风格之外,还可以从乐器、乐律和乐曲三个方面来说明。

①乐器。中国最早的乐器,据传说是伏羲氏创造的琴、瑟,约在公元前3000年,比埃及发明弦乐器还要早1000年。伏羲所造的琴为25弦,瑟为36弦(有的传说为45弦或50弦)。其后,神农氏作五弦琴,周代作七弦琴,宋代作九弦琴。黄帝时还创造了25弦瑟。到女娲时,创造3笙簧管,这比古埃及发明吹奏乐器早1000年。黄帝命伶伦所作的箫笛,比埃及也要早700年,唐代以后,中国笙的样式及簧数有了许多不同的变化。三代时盛行造钟,到周代尤盛。周钟的铸造为“六分其金而锡居其一”,即铜含百分之八十三,锡含百分之十七,这与现代西方钟的“铜四锡一”的比例很接近。周代的乐器按制作材料可分为八类,即金(如钟、镛、钲、铎、錞、铙、编钟)、石(如磬、编磬)、丝(如琴、瑟)、竹(如籥、箫、箎、篴、管)、匏(如笙、竽、和、巢)、土(如埙)、革(如鼓、应鼓、县鼓、鼗鼓)、搏、拊)、木(如柷、敔)。这些乐器虽然美观,但多数都巨大笨重不便移动,所以只能由封建统治阶级所独占,在民间并不流行,真正流行于民间的是比较小而轻便的笙、竽、筝、筑等乐器。汉代受外来乐器的影响,出现了琵琶、箜篌、胡笳、筚篥等乐器。这些乐器,有的已经失传,但仍有不少流传至今。近代以后,随着民间音乐的飞速发展,用于演奏的乐器更加丰富,如俗称为广东音乐“五架头”二弦、提琴、三弦、月琴、横箫,丝竹乐的主要乐器有二胡、三弦、琵琶、扬琴、笛、箫、笙、鼓、板、木鱼等。

②乐律。随着古代乐器的出现,乐律也得到较早的发明和较快的发展。传说黄帝命伶伦作律品,并铸十二钟以和五音,即有了五声十二律的制定。到了周代,五声及六律、六吕开始出现,随着较完善的编管乐器的发明,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也基本确立。以后又出现了七声音阶。约在公元前4世纪,《管子》一书最早提出了三分损益法,这比希腊大乐律家毕达哥拉斯的发现还要早几百年。由于三分损益法的发现,使原来的七律逐步增补为十二律。我国古代十二律的命名是: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但是,用三分损益法求得的十二律,其任何相邻的两律之间的距离并不相等,而且全音又有大、中、小三种,因此造成弦宫上的缺陷。这种十二律实际上是十二不平均律。西汉末,京房创造了六十律,并发现了以管定律的缺点,在乐律研究上作出了极大贡献。南宋太史钱乐之又从京房的六十律起,仍用三分损益法继续演算创造了三百六十律。但这两种乐律由于太复杂,所以在音乐上并没有实用价值。宋蔡元定发明了十八律,但由于权臣诬蔑,这个理论未能付诸实施。我国乐律史上最惊人的发明是明代朱载堉的十二平均律,这比西方的发明还要早100多年。

③乐曲。中国远古音乐的黄金时代是周代,乐曲极为丰富,它继承并保留了远古五代乐曲的精华,即黄帝的“云门”及“大卷”乐、尧的“大咸乐”、舜的“大韶乐”、禹的“大夏”乐、商的“大濩”乐,并创造了周代自己的“大武”乐。同时,周代还吸收邻国即边疆少数民族乐曲之所长,即南蛮之乐“南”或“任”、东夷之乐“昧”、西戎之乐“朱离”、北狄之乐“禁”。汉代,由于南北音乐的进一步交流,以相和歌代表的汉族音乐与南方民歌“吴声”、“西曲”相结合,形成了清商乐。龟兹、西凉、疏勒、鲜卑等少数民族音乐和高丽、天丛等各国音乐在中原地区广泛流行。唐代,国内各民族以及中外音乐文化的交流盛况空前,西凉乐、龟兹乐、疏勒乐、高昌乐、鲜卑乐、吐谷浑乐、部落稽乐、南韶乐等八种少数民族音乐,天竺乐、骠国乐、扶南乐、高丽乐、百济乐、安国乐、康国乐、米国乐、波斯乐、拂菻乐等十种外国音乐,都相继传入中国,这就为唐代乐曲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唐代继承汉魏以来清乐大曲的传统,博采众家之长所创造的大型歌舞“唐人大曲”,其结构复杂,音韵流美,在艺术上达到了极高的水平,因而流传甚广,并远传至日本、朝鲜诸国。元代散曲和杂剧的兴起并风靡天下,就是因为其中的乐曲曲调优美,通俗易懂。明代以后,各种地方戏曲发展很快,使乐曲的形式和内容更加丰富多姿。近代以后,民歌、说唱、戏曲、器乐、歌舞等传统音乐形式更加群众化,许多新乐种、新曲种、新剧种相继兴起,并在全国各地广为流传和迅速发展。除京剧已居全国各剧种之首外,主要剧种还有徽戏、汉剧、粤剧、川剧、湘剧、闽剧、秦腔、山西梆子、河北梆子、锡剧、吕剧、黄梅戏、二夹弦、柳腔戏、评剧以及各地的花鼓戏、花灯戏、采茶戏。这些新兴的剧种,都具有各自独特的艺术风格和鲜明的地方色彩,深受广大人民的喜爱。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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