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山东考区报名简章

中国音乐家协会是由全国专业音乐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作为中国音乐界的唯一代表,中国音乐家协会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音乐理事会的成员。中国音协致力于推动祖国音乐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开展社会音乐活动,组织会员参加音乐普及工作,关心、参与国民音乐教育,努力提高国民音乐素质”是中国音协章程既定任务之一。中国音协经过制定规则章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约集专家编纂教材等周密的准备,于1990年率先推出全国音乐考级,开创了跨省音乐考级的先河。考级的目的在于:给考生家长当好参谋,给考生以科学中肯的学习建议;从整体上达到规范社会音乐教学,使之走上科学、规范、健康的发展道路;进而推动音乐文化的普及、国民素质的提高,加强整个民族的精神文明和国家音乐事业的基础建设。中国音协的音乐考级以其严肃、严谨、公平、公正,赢得了广大教师、家长和考生的信任。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将秉承协会章程规定的任务,贯彻《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发扬优良工作作风,为考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社会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提高贡献力量。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山东考区2019年度考级报名工作将于3月开始,于2019年4月、6月、7月份进行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科目:

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次中音号、上低音号、音乐听力、数码钢琴、扬琴、笛子、圆号、长号。

二、报名时间、地点:

1.钢琴专业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5日

考试时间: 2019年4月5日——4月7日

2.古筝 、歌唱(少儿、成人)、电子琴(双排键)、手风琴专业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日——5月15日

考试时间:2019年6月7日——6月9日

3.小提琴、大提琴、 萨克斯、单簧管、长笛、二胡、琵琶、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小号、音乐听力、 扬琴、笛子、圆号、长号专业

报名时间:2019年6月 1日——6月15日

考试时间:2019年7月12日——7月14日

4.考试地点:

山东省星光国际文化艺术学校(济南市历下区柳康路奥体中心4002号)

咨询、试琴电话:0531-88891888;0531-88891999

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站:山东省音乐家协会官网()。

三、报名手续、程序:

1.关于报名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考级收费标准:

(1)报名费每人次10元。

(2)考试费:

器乐、歌唱:一级110元;二级120元;三级130元;四级140元;五级150元;六级170元;七级180元;八级190元;九级200元;十级210元。

音乐听力:一级120元;二级140元;三级170元;四级190元;五级210元。

(3)证书费:20元

(4)考试评语、证书邮寄费:免费

3.注意: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按规定时间查看考场、时间并打印准考证、评审表(2份)。

四、填写报名表要求:

1.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联系电话请留能在工作时间内联系的号码,并写清楚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收信人姓名、电话、地址均要求详细、准确、清楚,方便能及时收取证书。因地址、电话和姓名不准确出现退件,费用自理。

3.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再填写。

4.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一定要问清后再填,否则发生差错责任自负。

五、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的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将于报名工作结束10天后在报名网站上查询,同时打印准考证、评审表(2份)。

2.参加小提琴、手风琴、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电子琴、琵琶等乐器考级者均需自带乐器。双排键电子琴考场配吟飞400、700 各一台,其他型号的双排键请自带。

3.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及2寸证件照2张。未带者视为自动弃权。

4.考级成绩查询:

(1)2019年8月20日后,可登陆山东省音乐家协会官网输入注册证件号和密码查询成绩,网址:;

(2)从中国音协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网址。

5.考级证书最晚邮寄时间: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六、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电子琴

A: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1:《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2)练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3)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4)视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5)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2.教材2:《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范围及注意事项》。

告示:第五套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与第四套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2019年共同使用,2020年将不再使用《第四套》教材。

B:双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1) 1—2级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2) 3—7级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复调自选一首。d、乐曲自选一首。

(3) 8—10级a、练习曲自选一首。b、复调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五) 萨克斯

1.教材: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3)《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①一至四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他:

①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②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六) 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 小号

1.教材:《全国小号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八) 长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九) 二胡

1.教材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二胡学会编,主编:刘长福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教材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 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他:

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 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新华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他:

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一) 古筝

1.教材:《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十二) 歌唱

A:成人歌唱

1.教材:《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考级教材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B: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2)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生条件:

年龄在6岁至16岁(200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十三)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友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四) 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五) 次中音号、上低音号

1.教材:《全国次中音号、上低音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六)圆号

1.教材:《全国圆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七)长号

1.教材:《全国长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八)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赵易山主编 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十九)数码钢琴

1.教材:《全国数码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未明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十)扬琴

1.教材:《全国扬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黄河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二十一)笛子

1.教材:《全国笛子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戴亚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对本简章中说明的各项事宜仍有疑问者,可于工作日期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拨打考级咨询热线:400-115-0531。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山东考区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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