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题材与体裁--器乐体裁(幻想曲、随想曲和狂想曲)

幻想曲是一种结构和写法都很自由的器乐体裁;“自由”的意思是不拘 泥于习惯、没有固定的模式。因此,与其将它看作一种“体裁”,还不如将 它看作一个“名称”。这个名称在十六世纪开始出现,当时主要指由吉他、 琉特琴之类的乐器演奏的小品。后来,一些作曲家喜欢将自己兴之所至、不 拘一格的作品称作幻想曲,并且常常使用一些新鲜的、或是高超的技法,巴 赫的《半音阶幻想曲》就是一个很有名的例子。

十九世纪的作曲家们发现这 个名称很适合自己的口味,就用它来命名各种即兴式的作品,经常带有梦幻 或奇思异想的味道,有时还采用现成的音乐加以改编;例如李斯特的《忆唐 璜》,就是作者看了莫差特的歌剧《唐璜》之后根据印象写出来的。 随想曲兴起于十九世纪,也是一种结构自由的体裁。它在形式上与幻想 曲难以区分,其不同之处似乎更多在于风格和写作习惯,而不是特定的格式。

法国思想家、哲学家卢梭在他编写的《音乐词典》中是这样描述随想曲的: “一种自由的音乐;在这里,作曲家摆脱了一切主题的约束,让才思尽情地 驰骋,使自己沉浸于音乐的激情之中。”以“随想曲”命名的音乐作品有各 种不同的形式;有独奏,也有乐队作品,有的采用较为严整的曲式,更多的 是不拘一格。有的带有练习曲的性质,比如帕格尼尼的《二十四小提琴随 想曲》,也有的是用管弦乐的色彩描绘异域风情,类似于音画,例如柴科夫 斯基的《意大利随想曲》。

狂想曲出现于十九世纪初叶,但是它成为尽人皆知的体裁名称却是在半 个世纪后的1854 年、李斯特写出的十五《匈牙利狂想曲》之后。这种 体裁可以看作是幻想曲的一个变形;它的特点是结构自由、热情洋溢,经常 取材于民歌的曲调或是风格,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史诗的气质。狂想曲大 多是乐队作品,但也有钢琴独奏。李斯特之后的作品有德沃夏克的《斯 拉夫狂想曲》、埃内斯库的《罗马尼亚狂想曲》、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 (有时译为《布鲁斯狂想曲》)等等。

布拉姆斯写过一由女低音和男声合唱队演唱的“声乐狂想曲”,还写 过几名为狂想曲的钢琴作品,其中既没有使用民歌素材,也不容易找到大 家已经习惯的那种激情,由此而开辟了另一条道路,亦有不少作曲家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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