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故事简介

大漠谣》是作者《大汉情缘》三部曲系列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云中歌》和《解忧曲》,三部作品中的人物有贯通及串联,但彼此又是独立的故事。

《大漠谣》是作家桐华继《步步惊心》之后创作的第二部长篇爱情小说。

最近读了《云中歌》,目前没有第三部《解忧曲》,我就《大漠谣》走起,去解读云歌母亲的喜怒哀愁。于是,开启了这本《大漠谣》。

《大漠谣》以西汉武帝时期为背景,以波澜壮阔的浩瀚大漠和繁华富庶的都城长安城为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在狼群中长大的女孩玉瑾后化名金玉因为遭遇政变走出大漠,与少年将军霍去病以及儒商孟西漠(九爷)发生情感纠葛,更牵连出的诡谲难测的政治漩涡。

同样的月儿,同样的星星,甚至同样的宁静,可未央宫的夜晚和寻常人家屋檐下的夜晚很不一样。黑暗可以掩盖太多丑陋,阴谋诡计似乎也偏爱黑暗,所以在这个恢弘庄严的宫殿里,夜晚常常是好戏连台。皇上与妃子在柔情蜜意中不动声色地阴招频频,妃子与妃子在衣香鬓影中杀机重重,皇子与皇子在交杯推盏中磨刀霍霍……在这里,微笑很近,欢乐却很遥远;身体很近,心灵却很遥远;美丽很近,善良却很遥远……

二、 故事梗概

故事发生在西汉时代,第一人称的描述方式,描述了女主人公玉瑾的前半生。

她从小被狼群长大。大概在七岁时,遇到匈奴单于于单帐下作为老师的汉人收养,阿爹不止是教她不做狼,成为一个人,还教以治国安邦之道。

阿爹是于单夫人的初恋,阿爹和玉瑾说:没有找人教你纺线织布裁衣刺绣,也没有教给你煮饭洒扫,我也不知道对不对。所有这些东西,她都会,但她却在受欺负,朝堂上我可以尽力帮于单争取利益,后宫之事我却有心无力。因为你的性子,我要你心思机敏,体察人心,能断善谋,否则只是一味好强,受不了他人的气,却又保护不了自己。

玉瑾从小的志愿是不做娇柔的花,要做高大的树,不会让人欺负。长大了,有了喜欢的人,玉瑾还是想做一株树,帮他分担一些风兩,而不是一朵花,躲在他的树冠下芬芳,却只能看着他独自抵抗风兩。也许如花朵般娇艳纯洁才是女人最动人的样子,可我宁愿做一株既不娇艳也不芬芳的树,至少可以分担些许他肩头的重担。

在之后的日子里,玉瑾逐渐在匈奴长大,脱离了狼的生活,成为一个人群中的正常人。还交了许多朋友,包括于单和目达朵。她小小的年纪倾慕十分有魅力的伊稚斜,而对方对她也表示了各种暧昧不清的态度。

几年后,匈奴一场内乱让玉瑾的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阿爹惨遭杀害。于单试图帮助她逃出匈奴的领土。玉瑾发现伊稚斜成为了新的领袖,派遣了士兵的对他们穷追猛打。为了确保玉瑾的安全,于单说服她留在沙漠,回到她从小的长大狼群。

几年后在大漠作为狼女的玉瑾,在一通商的马队中遇见了十几岁的儒商孟西漠,人称九爷,亦唤之为孟九,玉瑾想去商队偷一身女子衣服穿,被发现,温柔和煦的孟九送给她一身昂贵的楼兰贵族女子服装。

霍去病和他的战友在返回大漠途中遇到沙漠土匪,玉瑾带着狼群救了他们,在霍去病的要求下,玉瑾带他们走出沙漠。玉瑾并不知道此人便是赫赫有名的汉朝将军霍去病。

这两个偶遇,玉瑾心里升腾起去看看阿爹念念不忘的长安的念头。怀着对长安的憧憬,玉瑾化名为金玉来到长安。

玉瑾巧遇长安歌舞坊落玉坊的老板红姑,她被金玉的美貌所吸引,想以她作为工具,使落玉坊的生意更兴隆。

在长安的生活中,玉瑾又分别遇见了孟九和霍去病,两人对她多有照拂。

金玉凭着她的才智,在长安站稳了脚跟,成为了落玉坊的坊主并和善打理长袖善舞的红姑成为莫逆之交。她接着也认识了心思神秘的李妍,李妍在金玉的帮助下成为了汉武帝刘彻的嫔妃李夫人。

金玉爱上了温文尔雅、背负家族庞大背景、腿有残疾的孟九,孟九也十分关爱金玉。不过,即使金玉不介意,孟九因为他不想让她与一个有残疾的人生活。金玉向孟九表白,孟九拒绝。

在这段时间,金玉为孟九做了好多,比如,将李敢喜欢李妍的事情告诉了李妍,她即便知道李妍不会放弃这个对自己对抗卫氏有利的家族。她知道李敢的一片痴心终会成为李妍在这场斗争中一把利器。可她顾不了那么多了,只希望对孟九有帮助,她只要孟九高兴,大汉不再对西域各国用兵时,他眉宇间的愁是否可以消散?也许他的心可以真正自由,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再勉强自己。

同时,英姿勃发的少年英雄霍去病,对金玉一见钟情。他亲眼看着金玉对孟九情根深种,默默的陪在金玉身边,以好朋友身份守护着金玉。霍去病深谙为官之道,知道如何趋利避害不引皇帝猜忌,他故意和舅舅卫青保持距离,让汉武帝以为他和卫家不和。他跋扈奢靡,毛病一堆,声评很差,越是这样,汉武帝越喜欢他。

可是,卫家的人也不喜欢他,甚至,卫青的儿子最后想杀了霍去病,并且差点害死霍去病。

金玉被拒绝后决心重返大漠,此时霍去病却一意追随,两人在沙场上出生入死,终于缘定今生。金玉的狼兄也接纳了霍去病成为金玉的伴侣。

孟九送给金玉的两只鸽子,小陶和小谦,为了击破匈奴的老鹰探子,壮烈牺牲。金玉伤心欲绝。

再次回到长安后,曾与金玉情同姐妹的李妍,为了摆脱卫氏的权力控制,让自己的儿子成为太子,不择手段迫害唯一知道她秘密的金玉。一方面,另一股势力也在压迫着他们。霍去病在边境不幸遭人暗算,身重剧毒,形势危急之时,孟九以身试毒,毒性攻身,导致终生残疾,孟九为不让金玉伤心,选择留下一张字条离开。霍去病与金玉带着儿子归隐大漠。

在故事中,金玉穿梭于各种宫心计和各种政治的荣辱浮沉,她希望永远与她的丈夫霍去病平安幸福地生活。故事接近尾声时,他们装死逃脱。最后,孟九维持单身,并在帮助金玉和霍去病逃脱后偷偷离开。

三、 感情描写

玉瑾对待感情的方式很利落,表白九爷被拒,再努力,再被拒,离开九爷,逐渐接受霍去病,爱上霍去病。

她表白,孟九瞳孔似乎骤然一缩,立即移开了视线。金玉固执地盯着他,心中一个声音细细地劝着,可另一边却是不死心,总觉得他会再抬头自己一眼。很久后,她只能默默站起,向外走去,到门口伸手拉门时,方发觉手中还紧紧的握着玉笛,太过用力,指甲透进手心,涔出些许血,浸染到碧玉笛上。

桐华的感情描写一直都很细腻,尤其是那种萦绕在心间的暗恋。

玉瑾为了九爷种了金银花,并悉心照顾,她写给九爷的日记中这样记载:查了书,才知道金银花原来还有个名字叫‘鸳鸯藤’,花开时,先是白色,其后变黄,白时如银,黄时似金,金银相映,绚烂多姿,所以被称为金银花。又因为一蒂二花,两条花蕊探在外,成双成对,形影不离,状如雄雌相伴,又似鸳鸯对舞,故有鸳鸯藤之称。

仲春的阳光明亮慷慨,毫不吝啬地倾注在鸳鸯藤上。光线落在颜色已深的老叶上,彷如鱼入水,涟漪刚起踪影已无,激不起任何变化。刚生出的新叶却在阳光下变得薄如蝉翼、脉络清晰。光与影,明与暗,老与新,和谐与不和谐,谱出半架藤缠蔓纠、叶绿枝繁。

金玉经常在石府围墙外徘徊良久却始终不敢跃上墙头,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有勇气的人,逐渐才明白人对真正在乎和看重的事,只有患得患失,勇气似乎离得很远。想进不敢进,欲走又舍不得,百般无奈下,心中一动,偷偷跳上别家的屋顶,立在最高处,遥遥望着竹馆的方向,沉沉夜色中,灯光隐约可见,你在灯下做什么?

而她在房顶上看了孟九多久,霍去病就在大街上看了玉瑾多久。可见,世上所有的爱恋,唯独是暗恋最苦。

金玉穿上那身楼兰服装,等着她约见的孟九。来的却是霍去病,霍去病说:“第一次见你,你就穿的这套衣裙,在银色的月光下,一头银色的狼身旁,长裙翩飞,青丝飘扬,轻盈得没有半丝人间气象,从没有细看过女子的我,也不禁一味盯着你看,想看出你来自何方,又去向何方。”

霍去病无疑是充满魅力的,不说霍去病的赫赫战功与显赫地位,就描写一个蹴鞠,他若风之子,身法轻盈灵动,变幻莫测,时而充满力量,矫健若游龙,时而以柔克刚,翩翩若惊鸿。如雪白衣过处,轻快敏捷如脱兔,洒脱飘逸如处子;宛若一柄绝世利剑,出时雷霆收震怒,罢时江海凝青光,吞吐间无人能敌。

霍去病:“玉儿,不要回狼群,嫁给我吧!孟九是不错,立如芝兰玉树,笑似朗月入怀,的确是俗世中少见的男儿,可我也不差,而且我一定会待你很好,你忘记他吧!”

金玉皱着眉头,想着孟九,那个灯下温暖的身影,那个温文儒雅的身影,那个总是淡定从容的身影……

在和霍去病在一起后,她爱的大气,她认为,爱不应该是束缚,相遇前,我们彼此都是孤独飞翔着的鸟,两个人在一起后,不是让对方慢下速度,或者落下来陪你,而是应该仿若传说中的比翼乌,牵引着让彼此飞得更高,陪伴着对方,让心愿和梦想都实现。所以要让他安心地离开,让他知道自己可以照顾好自己。

四、 友谊

本文主要是写爱情故事,里面的友情不多,比如霍去病与战友们的袍泽之情仅仅是为了说明故事情节。

红姑:玉瑾经营的生意,自动分给红姑一半的收入,挪用钱财时,给红姑写欠条,红姑说,你傻了,自己的钱写什么字据,并自谦:“那些个活,你找个伶俐的人都能干。”金玉笑起来:“你几时学会谦虚了?找个伶俐人就能干?我物色了那么久,想找个人分担一些你的辛苦,却根本没有合适的,如今只能学石舫,让聪明好学的小丫头跟在你身边进进出出,看过三四年,能不能调教两三个能干的出来。你不要再推辞,否则我以后心难安,再说我们之间何必那么矫情地推让?”

李妍:在仇恨中生活了一辈子的人,桃花谢,随风舞,一地落红,千点愁绪,倾国倾城的一代佳人也如落花,芳魂散风中。在李妍弥留的最后一日,皇上终于答应册封皇子,李妍含笑而终。李妍,留下了关于她的美貌的无数传说,留下了刘彻的无限思念,留下了一个贫贱女子成为皇上最宠爱女人的传奇故事,可是她背后的心酸挣扎都了无痕迹地湮没在尘世间。而金玉,这个唯一知道她秘密的人,会让一切永远尘封在心底最深处。

往日一幕幕从金玉的脑海中滑过:那个轻纱覆面、眼波流转的少女,那个容颜倾国、愁思满腹的少女,那个教自己吹笛、灯下嬉笑的少女⋯

李妍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不公平,老天不公平……你和我本应该同样的命运,可如今你可以来去自由,拥有一心一意对你的霍去病和孟九,还有真心相护你的朋友。金玉,为什么你比我幸运?我恨你,我恨你”。

金玉和李妍说:“我不想恨。这几年我发现一个道理,仇恨这种东西在毁灭对方前,往往先毁灭的是自己。我愿意遗忘,愿意把生命中快乐的事情记住,愿意把不愉快都抛在身后,继续向前走,人这一生,不过短短数十年,即使赶着走,都只怕会有很多好看的、好玩的没有时间见、没有时间玩,有恨的力气,不如用来珍惜已经拥有的幸福。

因为我有一个深爱我的阿爹,也遇见了阿爹企盼我得到的幸福。其实我的性子也是一根线,爱恨走极端,是为了一己之心其余全不顾的人。如果没有阿爹临去前一再叮咛和逼我许诺,也许我早就回匈奴伺机去报仇,根本不会来长安,不会遇见九爷,也不会遇见去病,说不定,说不定我也会在万般无奈下对伊稚斜虚与委蛇,甚至嫁给他,唯一不同的是我会等他戒心消退时借机杀他,而你是想让自己的儿子登上帝位,掌控整个汉朝。

五、 玉瑾、金玉

金玉是很霸气的,看金玉的一个小场面:

“我穿着我最贵重的裙子,与狼兄漫步在沙漠中。蓝色的裙裾随着我的步伐飘飘荡荡,起起俯俯。用珍珠发箍束于脑后的万干青丝与纱巾同在风中飞扬。我脱去鞋子,赤脚踏在仍有余温的细沙上,温暖从足心一直传到心里。极目能直看到天的无穷尽头,一瞬间,我有一种感觉这个天地彷佛都属于我,我可以自由翱翔在期间。我忍不住仰头看着月亮长啸起来,狼兄立即与我啸声应和,茫茫夜色中无数只狼也长啸呼应。我和狼兄登上一个已经风化得千疮百孔的土墩高处,他昂然立着,俯瞰着整个沙漠。”

金玉有写日记的习惯,她认为快乐是心上平空开出的花,美丽妖娆,宛转低回处甘香沁人。人的记忆会骗人,我怕有一日我会记不清楚今日的快乐,所以我要把以后发生的事情都记下来,等有一日我老的时候,老得走也走不动的时候,我就坐在榻上看这些。

生命很多时候在过程,不是每一朵花都会结子,但活过,怒放过,迎过朝阳,送过晚霞,与风嬉戏过,和雨打闹过,生命已是丰足,我想它们没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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