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时期的代表音乐家】

一、意大利

1、蒙特威尔第(ClaudioMonteverdi,1567~1643)

生平:介于文艺复兴至巴洛克之间的人物

创作:分为三个阶段

(1)1582-1607,古风格(primaprattica)

(2)1607-1614,现代风格(secondaprattica)

(3)1614-1643,激情风格(stileconcitato)

艺术成就:

(1)是意大利牧歌的奠基人,是牧歌领域的集大成者。

(2)高举新音乐的旗帜,写作有情感的旋律,摆脱宗教的束缚

(3)他提出了“两种常规”的思想。

(4)在歌剧创作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奥菲欧》使歌剧艺术从此进入了一个成熟期。

2、A.斯卡拉蒂(1660-1725)

生平:A·斯卡拉蒂,于1660年生于意大利的巴勒莫,1725年卒于那不勒斯。

艺术成就:

(1)歌剧发展史上重要的作曲家,那不勒斯乐派创始人。

(2)首创了返始咏叹调(aria),干念式宣叙调,带伴奏的宣叙调,充分发展了戏剧的表现力,赋予了美声演唱以广阔施展的天地。

(3)确立了那不勒斯最具个性的歌剧序曲快—慢-快的三段形式,成为后来交响曲的先声。

(4)管弦乐的运用达到很高程度,担任描绘和发展剧情的作用。

3、D.斯卡拉蒂(DomenicoScarlatti,1685-1757)

D.斯卡拉蒂是A.斯卡拉蒂的儿子。1685年生于意大利的那不勒斯,1757年卒于马德里。

创作:

艺术成就:

(1)在古钢琴音乐创作与演奏方面,有较大的贡献。

(2)他的作品最著名的是奏鸣曲,他称为练习曲(Esercizi),每解决一种技巧上的问题,或发明一种音响上的效果。如快速双音经过句、双手交叉演奏、“挤人的音符”或称短倚音(acciaccatura)等。

4、维塔利(1632-1692)

生平:维塔利,1632年生于意大利的博洛尼亚,1692年卒于莫迪纳,著名的意大利作曲家和小提琴家。

艺术成就:奏鸣曲的创立者之一。是教堂奏鸣曲和室内奏鸣曲的奠基人之一。

5、科雷利(1653-1713)

生平:生于意大利米兰附近的福西尼亚诺,1713年卒于罗马。是意大利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作曲家、指挥家

创作:

艺术成就:

(1)世界上的第一个职业小提琴家。并确立了乐队中统一弓法的形式。

(2)明确了大协奏曲的乐器编制,即将小乐器组设计成三重奏鸣曲的格式。

(3)作品《福利亚变奏曲》是小提琴弓法大全。

6、维瓦尔第(1678-1741)

生平:1678年生于意大利威尼斯,1741年卒于维也纳。维瓦尔蒂是巴洛克末期的代表作曲家,杰出的小提琴家。

创作:

艺术成就:

(1)对18世纪器乐音乐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对大协奏曲的定型起着重要的贡献,确定了快、慢、快的三乐章结构,赋予了慢乐章的表情,及咏叹调的特征。大协奏曲《四季》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独奏协奏曲由他始创,体现在小提琴协奏曲方面。并发展了小提琴演奏技术,扩展了小提琴的音区,快速的经过也独树一帜。

(4)发展了配器技术,第一个运用单簧管作为木管组乐器与乐队的结合,乐队的很多特殊效果,如弱音器、提琴的拨弦以及乐队的渐强和减弱都早于曼海姆乐派。

二、法国

1、吕利(J-B.Lully,1632-1687)

生平:1632年生于意大利佛罗伦萨,1687年卒于巴黎。意大利作曲家(1661年加入法国国籍)。

创作:

艺术成就:

(1)创造了歌剧中“慢-快-慢”的法国式的序曲.

(2)创造的一种他称之为“抒情悲剧的法国歌剧形式。

(3)在歌剧中大量运用芭蕾,服装华丽,但表演少。

(4)根据法国的语言的特点,以有伴奏的宣叙调代替了意大利式的干念宣叙调,使宣叙调带有歌唱性。

2、库普兰(F.Couperin,1668-1733)

生平:库泊兰,1668年生于巴黎,1733年卒于巴黎。法国作曲家、羽管键琴家、古钢琴家。洛可可艺术:洛可可一词源于法语 “Rocaille”,意为“贝壳形”,用来形容造型艺术中旋涡形的线条和华丽、精致的装饰风格。18世纪的法国,贵族阶层追求豪华奢侈的享乐,精神上空 虚无聊,洛可可艺术是其在艺术上的反映。

艺术成就:

(1)华丽风格的创导者。音乐精致,单薄、小巧玲珑、富有女性美,同时也有宫廷装饰性的风格。作品对浪漫派音乐家产生了影响。

(2)在羽管键琴的指法、触键方式、装饰音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3、拉莫(1683~1764)

生平:1683年生于法国第戎(Dijon),1764卒于巴黎。法国作曲家,管风琴家,音乐理论家。

创作与著述:

艺术成就:

(1)在歌剧配器及和声运用上,打破了传统的法则,使用减七和弦,远关系转调等,奠定了他在法国歌剧作为吕利的后继者地位。

(2)他的有关和声学的理论著述,阐述了和弦以泛音为基础的理论,建立了功能和声体系,使之成为和声学近代理论的基础。

三、德国

1、许茨(H.Schütz,1585~1672)

许茨,1558年生于德国科斯特里茨,1672年卒于德累斯顿。德国作曲家,管风琴家。

作品:宗教声乐作品《大卫诗篇》、《耶稣基督复活的故事》、《圣歌集》、《神圣交响曲》第一卷(1629),《圣诞清唱剧》、《基督临终七言》、1627年写了德国第一部歌剧《达芙妮》。

艺术成就:将意大利合唱和声乐风格移植到德国传统的复调音乐中。他的宗教音乐作品是巴赫之前的最高典范。

2、巴赫(JohannSebastianBach,1685-1750)

J.S.巴赫,1685年生于德国埃森纳赫,1750卒于莱比锡。德国作曲家、管风琴家。

生平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阶段:魏玛时期,1708年

第二阶段:柯登时期,1717年

第三阶段:莱比锡时期,1724

作品:

除了歌剧以外,各种声乐和器乐体裁无不涉猎。

(1)声乐作品

声乐作品以宗教音乐为主,大多是路德派新教的宗教音乐。创作的近300部教堂康塔塔现存195部,5部受难曲中完整保存了两部:《马太受难曲》和《约翰受难曲》。

(2)器乐作品方面

作有大量各种体裁的管风琴曲,包括众赞歌幻想曲、前奏曲、变奏曲、赋格曲、托卡塔、帕萨卡利亚等。他还把维瓦尔第的小提琴协奏曲改编成管风琴协奏曲 和古钢琴协奏曲。巴赫著名的器乐作品为两卷《平均律钢琴曲集》(TheWell-TemperedClavier)、《法国组曲》(6首)、《英国组曲》 (6首)、《帕蒂塔》(6首)、《六首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和帕蒂塔》、《六首无伴奏大提琴组曲》、《独奏长笛奏鸣曲》以及重要的乐队作品:4部《乐队组 曲》和6部《勃兰登堡协奏曲》等。他最后的作品《戈德堡变奏曲》、《音乐的奉献》和《赋格的艺术》是300年来复调技术的总结性作品。

(3) 艺术贡献:

1.《平均律钢琴曲集》首次将十二平均律全面系统地运用到音乐创作实践中,有力地证明了平均律的优越性,开辟了欧洲音乐的新天地。

2.把复调音乐的技巧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音乐的奉献》和《赋格的艺术》总结了中世纪以来的复调音乐写作技术。

3.高度的复调思维与新颖生动的主调手法并用,使巴赫成为音乐史上一个继往开来的关键人物。

4.他是钢琴协奏曲的奠基者,并为钢琴演奏中大拇指的解放作出重要的贡献。

5.使巴洛克时期的器乐发展到巅峰,如古钢琴作品《法国组曲》、《英国组曲》、《帕蒂塔》,小提琴作品《六首无伴奏小提琴奏鸣曲和帕蒂塔》,乐队作品《勃兰登堡协奏曲》等。

(4)巴赫音乐的意义

巴赫是位虔诚的基督教徒,他的音乐表达的更多的是对上帝的信仰,表现的是世界和谐存在的意义。巴赫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上帝恩赐的,音乐也是上帝赐予 的圣物,因此音乐是与上帝对话,通往天堂的云梯,所以音乐的全部意义在于对上帝的赞美、感恩,通过这种隐蔽的理性方式来感觉上帝的存在。

4、亨德尔(1685-1759)

(一)生平:亨德尔,1685年生于德国的哈勒,1759年卒于英国伦敦。德国出生的作曲家,管风琴家(1726年入英国国籍)。

(二)创作

(1)歌剧方面:亨德尔是巴罗克后期最重要的歌剧作曲家,毕生著有40多部歌剧,有36部在英国演出,其中《尤利乌斯·凯撒在埃及》、《塔梅拉诺》、《罗德琳达》、《奥兰多》等较重要。

(2)清唱剧方面:清唱剧是代表亨德尔最高音乐成就的体裁,他写过23部清唱剧,取材于《圣经》和教义内容,用英文创作,广受英国民众的欢迎,其中《以色列人在埃及》、《弥赛亚》、《参孙》最著名。

(3)器乐方面:他的器乐作品的重要性不如歌剧和清唱剧,创作了管风琴协奏曲、两卷古钢琴组曲、大协奏曲等,最重要的器乐作品是两部乐队组曲《水上音乐》和《皇家烟火音乐》。

(三)艺术成就:

(1)他的歌剧和清唱剧达到了巴洛克时期音乐的巅峰,歌剧中的咏叹调显示了前所未有的技巧,1742年首演于都柏林的清唱剧《弥赛亚》(Messiah)使他蜚声世界,成为音乐史上的经典之作。

(2)《水上音乐》、《皇家烟火音乐》是巴罗克时期器乐的杰作,为世人传颂。

(3)亨德尔音乐的特征和意义

他的音乐常常注重戏剧效果,以主调音乐风格为主,少用转调,强调节奏重音,以渲染气氛,旋律富有歌唱性,具有宽广庄严的特点。他虽然处在复调音乐发展的盛期,但在写作中十分注意纵向的和声关系,这种创作方式预示了主调音乐风格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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